各系:
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我校开始组织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报工作。请各系及时通知到每一名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对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本人系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毕业生视为无求职意愿,不得享受求职补贴政策,享受求职补贴的须全额退回。
二、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申请材料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请各系组织符合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毕业生填写时应当如实填写,“申请类别”只能选择一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有转账功能),统一为建设银行卡,并且要写清写准确开户行的全称及银行行号。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银行卡要妥善保管好,一经求职补贴上报成功,不得再变更账号和注销。
2、提供证明材料及注意事项:
(1)低保家庭毕业生: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附件3),证明由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由乡镇(街道)民政所盖章的须附低保证复印件(首页、低保领取人所在页,确保领取人里含学生本人)以备核实。证明内容要体现本人所在家庭2021年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疾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残疾人页)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附件4),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无贫困字样的证明无效。由县级残联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由乡镇(街道)残联盖章的须附残疾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残疾人页)以备核实。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扶贫手册原件、复印件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附件5),“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不能享受求职补贴。由县级乡村振兴局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盖乡镇(街道)其他章的须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手册复印件和扶贫系统查询页(盖章),以核实其家庭贫困状态。如申报学生在学校资助系统能查询到,由系里打印查询页即可,学生无需再准备其他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仍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4)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系部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合同原件即可,最后由学校相关部门核查名单后统一开具证明。
(5)本人系残疾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6)烈士子女毕业生:《革命烈士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7)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证明信要按照要求盖好公章,每一项都要填全,不能有任何更改,否则无效。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注:低保家庭毕业生准备1、2(1)、3项;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准备1、2(2)、3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备1、2(3)、3项;
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准备1、2(4)、3项;
残疾毕业生准备1、2(5)3项;
烈士子女毕业生准备1、2(6)、3项;
特困人员毕业生准备1、2(7)、3项。
所有申请材料均要审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定要复印完整,各系在查收材料时要与原件一一进行核对,在每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好学生和审核老师名字。
请各系将附件6汇总好后发至就业工作QQ群即可,毕业生的姓名(要以学籍为准)、身份证号、银行账户、开户行行号要认真逐一核对,确保表格信息准确无误。表格按照类别汇总,且与纸质材料顺序一致。
四、申报程序
1、有申请求职补贴意愿的学生,在提交申请前需在河北人社APP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操作流程详见学生注册流程),否则视为放弃。
2、注册完成后,毕业生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系申请,由所在系进行初审,初审过后,由所在系收集好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交至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复审。
3、复审之后,将通过的申请补贴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我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求职补贴审核认定表》、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册、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相关证明材料、学籍证明等材料报送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校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石家庄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我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学校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五、上报时间:
请各系于9月23日下午5:00前交至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董晓芳处,联系电话:13739762564,过期不再受理。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